10月31日,記者從隆昌市司法局獲悉,今年來,隆昌堅持“法護營商”,立足司法行政法治職能,創新打造“聯合執法、聯合會商、法治體檢、復議調解、執法監督”的“五位一體”法治保障機制,多措并舉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打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聯合執法重統籌。制定《隆昌市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聯合執法工作的通知》《隆昌市涉企檢查事項責任清單》,梳理整合208項涉企檢查事項,制定23份涉企檢查事項實施方案,在內江市率先實行涉企檢查計劃備案制度,備案涉企檢查計劃80份,統籌協調同時段涉及同一檢查主體的執法檢查計劃,統籌合并執法檢查83項,調整檢查時間41次,核減執法檢查42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聯合會商重實效。創新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聯合會商聯席會議制度,規范聯合會商的范圍、程序和結果運用,明確對案情重大、疑難復雜或其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市場主體提起異議申辯的重大涉企案件或執法事項開展聯合會商。其中,會商某美容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案、某房地產公司違規修建案等4件涉企執法案件,理清執法風險2處,依法減輕處罰1次,規范涉企重大行政執法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法治體檢”重訴求。制定《隆昌市律師行業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組建“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為70余家民營企業“把脈問診”,通過菜單式普法、案例式說法、點單式服務等方式,精準對接企業法律需求,從合同簽訂、勞動用工、產權與財稅等方面,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問診”,出具法治體檢結果70余份,提出法律意見100余條,幫助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風險,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
涉企復議重調解。發揮行政復議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主渠道作用,探索將“楓橋經驗”融入涉企復議工作,創新設立“楓橋式復議前涉企行政爭議舒心調解室”,將執法與服務融為一體,指導企業依法經營、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主動糾正違法行為,促進執法部門實施包容審慎監管與柔性執法,暢通執法部門和市場主體間的溝通橋梁,讓企業舒心、省心、暖心、安心。
“隨同執法”重監督。制定《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實施方案》《2023年隆昌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方案》《2023年執法監督計劃》,重心下移、監督前移,開展涉企“隨同執法”7次、專項督查20余次,重點對亮證執法、執法文明用語、執法記錄設備使用和執法程序等現場執法環節,全程監督指導,實現實時監督、現場指導、立行整改,整改執法問題10余個,有效規范涉企執法行為。